| 揭开房贷险的面纱
一、什么是房贷险: 房贷险相对寿险、车险而言,熟悉者寥寥。其实,房贷险全称为“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为防范房贷风险,贷款人选择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
二、房贷险的新增条款: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房贷险都含有新条款,增加了针对被保险人的还贷保证责任,规定还款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贷责任,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的比例承担银行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款。同时,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伤残等级相应的偿付比例。上海市场上目前的房贷保险主要以“上海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为主,包括了财产责任险和还贷责任险。 还贷责任险这种类似普通人身意外险、又在费率上有所优惠的保障险种,对于那些以房产为最大资产、且又没有足额人身保障安排的人群来说,不失为一种聪明的选择。按照贷款多少安排好房贷险,就不会因为自身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失去还贷能力,而导致所购房产因还不了贷款而被银行收回。 例如在原有《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基础上,人保财险又推出了《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两个条款的主要区别是房贷险综合险除负责赔偿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损失外,还负责借款人因意外伤害死亡和高度残疾后,保险公司将赔偿其所欠的贷款。而前者只负责赔偿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损失。
三、关注房贷险细节: ●在还清贷款前,房贷险能否变更受益人? 我们首先要知道房贷险的保障目的:一是保证贷款最直接和有效的收回,二是保证房屋作为抵押物的安全。因此,发生大额的赔款应首先保证归还银行贷款,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在出事后保证还款,银行也可以不享受赔款,但是必须保证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保险公司是为银行和投保人提供保险服务的,是按照银行和投保人的约定提供服务,保险公司不能指定受益人。在贷款合同中,银行要求作为第一受益人,也可以理解为合同的约定义务。因此,在还清贷款前,房贷险是不能变更受益人的。 ●房贷险交多少? 目前,本市开办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财险公司包括人保、太平洋、太平等多家保险公司,但其条款、费率、手续费标准,以及保单的格式目前均不统一。 一般房贷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银行的规定计算,依照房屋的购置价或贷款本金加利息计算,个人不能自行确定。保险费率系数是按照贷款年限有所不同。 例如,罗先生购买商品房一套,售价100万元,罗先生准备办理个人抵押房屋贷款70万,根据保额和贷款年限不同,房贷险分别计算如下: 保费计算公式:保费=保额×0.04%×15.98(系数) 0.04%为购买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的费率。 20年还清,保额100万元,需缴纳保费6392.00元。 20 年还清,保额70万元,需缴纳保费4474.40元。
保费计算公式:保费=保额×0.04%×8.97(系数) 10年还清,保额100万元,需缴纳房贷险3588.00元。 10年还清,保额70万元,需缴纳房贷险2511.60元 注:根据年限的不同,计算保费的系数也不相同;各大保险公司对保额的认定也不相同,有的按照售价,有的按照抵押贷款的额度。 与房贷险亲密接触
一、投保人伤残赔不赔?
案例: 刘女士于2005年购买商品房时投保了房屋贷款保险,其夫为这套房屋的主贷人。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顾女士丈夫于去年突发脑中风,住院治疗,出院后瘫痪在床,几乎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无力偿还贷款。于是,刘女士申请理赔,却被告知由于其夫是因疾病导致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不属保障范围,不能获得理赔。当时保单上明明有死亡、伤残等条款,怎么就不能理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