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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不到10天直降14.7万 房价降了业主讨差价

日期:2008-10-9 9:15:38 来源:北京晨报 文: 点击率:

“如果不是销售人员一再说房子不会降价,我肯定不会买的。这不是欺骗吗?”李女士愤愤不平地对记者说。因购买的房子在签订合同后不到10天就降了14.7万元,李女士将开发商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合同条款,调整房屋售价及贷款金额,使其享受与后购房的业主相同的待遇。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事件 购房不到10天直降14.7万元

  据李女士说,今年5月10日,她与方恒置业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东恒时代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新闻 视频)家园三期的一套房屋。买房前,李女士听说开发商近期会大规模促销,担心现在买房不久就会降价,所以在看房过程中一直没有决定是否购买。“销售人员一再承诺,即将进行的优惠活动只针对不好卖的朝北户型,保证我看中的朝南两居户型绝对不会降价。”李女士说,出于对销售人员所讲情况的信任,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李女士最早是从网上得知她购买的楼盘降价的消息。5月19日,她去了趟售楼处,售房人员也予以了证实。除南向三居以外开发商对所有户型进行了降价销售,与李女士所购房屋户型相同、楼层相近且原单价相同的商品房降幅达14.7万之多。之后,李女士跟销售主管多次沟通,要求退房或给予相应赔偿,但都没有结果。

  李女士认为,销售人员向她隐瞒了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使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给其造成重大损失。为此,她诉至法院,要求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单价由套内建筑面积22986.17元/平方米降至21064.22元/平方米,并将贷款金额由60万变更为452644元。

  昨天,记者致电方恒置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委托一家房屋经纪公司进行销售,对于销售人员的营销模式,公司这边不好参与,他们从未做过不会降价的承诺。“买房就像投资股票一样,是有风险的。降价是市场行为,我们也不好说,还是相互理解吧。”这位工作人员说。

  调查 部分开发商会考虑多退少补

  记者了解到,由于今年房价下跌导致楼盘销售面临困境,一些外地楼盘销售商为刺激购房者,承诺出现下跌则将全额差价返还,甚至表示在两年后若发现房价跌了,他们可以无条件回购。昨天,记者向几家售楼处询问,位于望京小区的某楼盘销售人员肯定地表示,北京城里的房价不会再跌了,郊区或外地的房子倒有可能。即便真的会降,开发商会考虑多退少补,但还要看自己的成本。另一楼盘的销售人员说,他们还有200套房屋没有售出,虽然市场不太景气,但也不会降价。晨报记者颜斐

  律师说法

  合同签订后难变更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李伟律师认为: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因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经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的相关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合同当事人的一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的条款或相应的内容进行变更:(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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