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后,住房保障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特别是2007年8月,国务院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出了全面部署后,全国所有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地级以上城市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中央财政投入51亿元廉租住房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困难地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樊金龙说:“我觉得,对于房地产市场,政府的角色就是关注困难群体、中低收入群体,进行分类保障,其他的房屋供应应该交由市场解决。”
姜明代表说:“政府加强公共服务,住房政策彰显保障功能,体现了政府找准了自己在房地产市场的定位。”
完善之路
“廉租房好是好,不过建廉租房需要大量资金,这笔钱从何而来?房源咋保证呢?”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是什么标准呢?”
面对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部分代表委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樊金龙代表说:“我觉得,现在存在两个难题:一是怎么核定购房申请人的收入,这方面还存在操作层面的困难,没有一个统一的诚信系统;二是怎么处理好市场主体与政府责任之间的关系,确保既能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又能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从代表们发出的种种疑问中,可以看到住房政策还需要不断完善,还将面临新挑战。
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多数城市小户型租赁住房供求矛盾尖锐,廉租住房制度实施面临房源短缺的制约,中等收入家庭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问题,在房价过快增长情况下成为住房矛盾的新焦点。大量缺乏住房支付能力的新职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聚集,造成一系列影响社会安定、土地合理利用等问题。
对此,代表委员们也提出自己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说:“要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应。”
樊金龙代表介绍淮安主要采取的三项措施:对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主要是提供一定额度的租金;建设小套型的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面积上尽可能适应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建设经济适用房,实行共有产权。
全国人大代表骆玉林认为,政府要注意推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进而平衡市场价格。当然,政府也不能违背市场规律,必须按市场经济办事,引导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有序开发,逐步解决住房难问题,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 |